温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民盟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聚焦两会·观点】市人大代表陈兴良:出台管理条例助力设施建设与运营
来源:温州都市报 作者: 日期:2025-01-24 10:04:55

  陈兴良 民盟温州市委会社会与法制参政议政专委会主任、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近5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增长明显。市车管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6.6万辆。2023年以来,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市新能源汽车新上牌占比达45.1%。相较于新能源汽车数量激增,我市尚未建立完善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制度。

  市人大代表、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兴良去年曾提交关于制定《温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他在调研中发现,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覆盖率低,住宅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难。截至2023年年底,市区(鹿城、瓯海、龙湾)住宅区已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共17909户,其中高压充电桩用户82户,低压充电桩用户17827户,相比市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来讲,住宅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率不高。而安装住宅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主要有三大难点:第一,老旧住宅区供电管线铺设年代久远,设备老化严重,客观上难以安装充电桩;第二,物业公司服务部门常以小区建设规划不含充电桩及存在安全隐患等为由,拒绝为业主安装充电桩;第三,部分小区车位产权非私有,而是业主租赁,部分物业提出的需预先缴纳三年或多年车位租金,大多数业主不能接受,从而阻碍充电桩安装。

  陈兴良还发现,违规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现象时有发生。一方面,由于我市停车位紧张,燃油车占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情况并不少见,尽管大部分充电站均有“非充电车,请勿占用”的提示牌,但仍有部分燃油车主无视提醒。另一方面,一些不充电的新能源汽车也会占用充电车位。面对新能源充电车位屡屡被“霸位”的情况,目前并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处罚方式。

  在陈兴良看来,我市亟待出台《温州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条例(草案)》,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提供制度保障。

  陈兴良建议,根据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逐步提高住宅小区、工商业建筑物、公园(含城市公园、森林公园、郊野公园)等配套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比例,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