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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向民主,两袖清风——读《民盟历史人物 史良》有感
来源: 日期:2014-12-08 10:25:30

  她,出生贫寒,十四岁才入学,是旧中国上海有名的大律师。她正直坦荡,敢于直言,数度入狱,追求民主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是民国史上著名的“七君子”之一。她,民主救国,带领妇女将自己的命运与民族和国家命运紧密相连,在上海发起第一个救国团体——上海妇女救国会。她,气宇昂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任司法部长,主持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从制度上保障男女在法律上的权利、人格、地位平等。她,气质优雅,富有情趣,与夫君情深意笃琴瑟和谐,为爱人守孝三年。她,深谙法律,乐善好施,赚下万贯家财,悉数捐给国家,身后遗产价值不到三千,两袖清风。她一生都在找寻民主兴国的道路,直到晚年还连任两届任民盟中央主席,把毕生的经历贡献给了祖国和人民。她就是史良,我们民盟的一面光辉旗帜。

  是什么成就了史良传奇的一生?纵观她的人生,是平等、博爱、公平、正义的理念使她成为世人敬仰的巾帼英雄。

  她曾经向朋友谈及自己为何学法律、从事律师职业时说:我起初进的是政治系,有点“一手打成天下”的怪念头。后来看见多少被陷害的革命志士,弄得有冤无处诉,他们没有钱,没处请律师,我便感到不妨在这方面试一试,做个不出卖灵魂的律师。她在史良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桌上,摆放了一个银盾,镌刻着“人权保障”四个大字,以此自勉。

  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懂得穷人受欺压因无钱申诉的苦痛,她可以不要酬劳,甚至倒贴。她仗义执言,尽力营救政治犯,为一些被迫害的革命者、爱国志士和共产党人提供法律辩护,为革命保存有生力量,为国家保存民族精英。营救过艾芜、熊瑾玎和贺龙家属、邓中夏、任白戈等人,习仲勋在史良逝世的悼念文章中说:“我们党的邓中夏、任白戈等同志在遭到国民党反动派非法逮捕后,她奋不顾身,积极进行辩护和营救。当时她所表现出来的与我们党患难与共,密切合作,息息相关,英勇斗争的高尚精神,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令人由衷敬佩。”

  作为一名女性,她从小就懂得将来要在社会上站得住脚跟,“只有靠自己的努力,自强自立,顽强拼搏,掌握丰富的知识,才能达到,并且是牢靠的。”她刻苦好学,且关心国家大事和周围发生的事情。她在女师附小念高小三年级时,就领导同学闹学潮,驱逐一个不学无术的算术教员。在“五四”运动期间,是常州学运的领袖人物。“五卅”运动中,因参加示威游行被逮捕。走上社会,参加工作后,更是各种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和发起者。在1932年3月8日,上海各界妇女召开纪念会,她在会上发表讲话,强调今天中国妇女的最大责任是救国,不是治家。

  史良身为一位女性,深知中国妇女地位的低下和痛苦处境。她为此感到不平,为争取妇女地位的提高,实现男女平等,谋求妇女的解放而奔走呼号。自1929年在江苏省妇女协会工作期间,她主持召开了江苏省各县妇女代表大会,编辑出版《女光》周刊。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个人的幸福,发扬女界的光辉,务使女界读了,不论生活上、道德上、恋爱上、职业上、卫生上、交际上、服饰上,一切妇女应有的问题上,都能得到相当的指导和相当的进益。”她身体力行,在律师执业期间,全力以赴地为受欺压和冤屈的女性辩护,被誉为“妇女代言人”。在国家民族危亡的时刻,她还引领妇女将自己的命运和国家、民族的命运连接在一起。沪淞抗战期间,她说:“中国妇女要得到解放,首先要使我们的中华民族得到解放,没有中国民族的解放,中国妇女的解放是不可能的。”她认为,处在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双重压迫下的中国妇女,一方面应加倍努力,求自身能力的充实,在职业上、经济上力争实现男女平等;更重要的是,只有参加整个的反帝、反侵略的民族解放运动,才有前途。1935年,率先在上海发起成立第一个救国团体——上海妇女救国会,次年成立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抗战时期,还在武汉、重庆等地从事民主运动,参与发起中国妇女联谊会,发表对时局宣言。宣言中仍然不忘提高妇女的地位,要求“实行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教育上和男子一律平等。”为争取民主、反对独裁,她在各种场合和纪念活动中发表讲话,多次参与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动员妇女参与抗战救国的各种活动。即使在“七君子”事件中逮捕入狱,在狱中仍然不忘帮助女犯研究案情甚至识字。

  史良自始至终关心妇女的权益。1948年,她和邓颖超等从土改第一线归来,带回的调查结果触目惊心:有些地方在土改中不准妇女出村,甚至命令所有寡妇一定要嫁贫雇农光棍,把地主富农妇女当成胜利果实分配。而且许多所谓的进步同志,喜新厌旧,随意抛弃老家的“黄脸婆”,与年轻漂亮的城市进步只是女性结婚。她深深懂得,妇女的真正解放,只有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才有可能。即使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必须用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人们有一个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她亲自参与主持制定这部法律。1950年的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实施。《婚姻法》一举“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了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一张张政府颁发的婚姻证,用法律的形式赋予妇女婚姻自由的权利,中国的妇女终于和男子一样,拥有了爱与被爱的权利。为了把妇女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她对督促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婚姻法》始终不遗余力,并亲自到基层去检查《婚姻法》的执行情况。

  史良为人正直,胸怀坦荡,心系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作为民主同盟的一员,她真心希望建立一个真正民主、自由、统一、富强的新中国。当她看到“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主张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统一,各党派与各社会力量合作,建设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而执政的国民党依然奉行一党专政、以党治国和个人独裁的方针,企图独享抗战胜利果实,继续排斥其他党派和社会力量的政治参与,维持其多年来在全国的统治。”时,她和盟员们坚定不移地支持中国共产党的主张,跟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风雨同舟。她在担任民盟中央主席时曾说:我们民盟在历史上就是跟中国共产党同呼吸、共命运,是风雨同舟的战友,现在我们和中国共产党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我们要当好共产党的战友。

  史良在新中国后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说了一些违心话,做了一些违心的检讨。但瑕不掩瑜,她仍然是民盟的一面光辉旗帜。《人民日报》在她逝世后评论她“是不断追求进步,不断追求真理的一生。她把毕竟精力献给了祖国和人民。”

  历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习近平主席在今年与党外人士新春座谈会上要求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开阔的胸襟、平等的心态、民主的作风广纳群言、广集众智,丰富协商民主形式,增强民主协商实效,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为了我们祖国的繁荣和富强,为了人民的民主和幸福,为了实现我们的中国梦,我们责无旁贷地要继续发扬民盟的优良传统,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肝胆相照,做挚友、做诤友,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出大力。

  (蔡钒 本文获温州“学盟章、读盟史”征文一等奖)